一、 駐泰國代表處(以下簡稱本處)為辦理2009-2010年「台灣獎學金」,特依「台灣獎學金作業要點」及相關規定訂定本簡章。
二、獎學金名額、種類及待遇:名額:共計12名。待遇:就讀大學部之獲獎者每人每月可獲得新台幣2萬5000元之獎學金,為期4年,就讀研究所碩、博士班者每人每月可獲得新台幣3萬元之獎學金,為期分別為2年及3年。來回機票、學雜費、食宿費、保險費及其它雜支費用等,均自行由獎學金中勻支,不另提供。 申請先修華語文者,每月可獲新台幣2萬5000元之獎學金,為期乙年。報名期間:自98年3月1日起至98年3月31日截止(以郵戳為憑)。報名地點:獎學金申請表件請上本處處網站(http://www.roc-taiwan.org/th )填寫後列印並簽名,以掛號郵寄:
Taiwan Hakka Association in Thailand,280/21 Town in Town Office Condo Building, Ladprao 94 Road, Wangtong Lang, Bangkok 10310, 電話02-559-3308,
未依規定填寫或未檢齊相關證件者,不予受理,未以掛號郵寄者,報名資料遺失恕不負責。
三、受獎期限:本年9月1日起至次年8月31日止。
四、 申請資格:申請人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學歷,學業成績優良,品行端正。
(二)、未具中華民國國籍。
(三)、未具中華民國僑生身分。
(四)、未曾在臺就讀擬申請之本計畫同一級學位課程或先修語文課程。
(五)、本計畫受獎期間非為我各大學校院依據與外國學校簽訂學術合作協議所招收之交換學生。
(六)、未曾受領本計畫同一級學位課程或先修語文課程獎學金。
(七)、未受領本計畫各級學位課程及先修語文課程獎學金總期限超過五年。
(八)、未曾受註銷本獎學金或教育部華語文獎學金受獎資格。
(九)、本計畫受獎期間未同時受領我政府機關(構)或學校所設置之獎補助金。
五、報名繳交證件:
(一)、獎學金申請表。
(二)、護照或其他國籍證明影本。
(三)、最高學歷證明及成績單影本。
(四)、已向台灣境內大學申請入學之證明(如入學申請表影本)。
(五)、華語文能力測驗(TOP, Test of Proficiency-Huayu)成績或報考測驗之證明或收據。
(TOP 測驗將於98年4月26日(星期日)於曼谷中華會館舉行,詳情請至中華會館網站 www.chonghua.or.th 或www.clc.ac.th電02-679-7137,679-7138轉117 查詢)(六)、如申請先修語文者,需繳交已同時向我華語中心及研習華語文後擬就讀大學校院申請入學之證明(如入學申請表影本等;該等表件應明確註明各擬入學年度)。
六、 甄選程序:
(一)、測驗:就讀理工、資訊、管理、經濟及商學院者考數學、英文二科,文法等人文科系者考英文,考試日期為2009年4月25日(星期六),考試時間另行通知,測驗地點在Dhonburi Rajabhat University, 172 Isaraparp Rd., Dhonburi, Bangkok 10600. Tel:02-890-1801.。
(二)、面談:依申請人測驗成績,擇優若干名面談,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本獎學金將以就讀學位者優先錄取。
七、其它
(一)、本要點如有疑義,以「台灣獎學金作業要點」規定為主,獎學金之其他規定,亦請參考作業要點。
(二)、報名表格請至代表處網站 http://www.roc-taiwan.org/th 列印。
(三)、獲頒獎學金者,最遲需於6月30日前繳交入學許可,以及經本代表處驗證之畢業證書或證明。 ผู้ได้รับทุนการศึกษา จะต้องนำหนังสือตอบรับจากมหาวิทยลัยและประกาศนียบัตรหรือหนังสือรับรองวุฒิการศึกษาที่ผ่านการรับรองเอกสารจากสำนักงานของเรามายื่นก่อนวันที่ 30 มิถุนายน ศกนี้
(四)、相關問題請電02-559-3308, 02-6700200轉322、326 查詢。
(五)、สำนักงานรับสมัครขอรับทุนการศึกษาเท่านั้น ผู้สมัครต้องดำเนินการยื่นสมัครขอเข้าศึกษาต่อกับมหาวิทยลัยในไต้หวันโดยตรง